1. 依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店部分商品有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拆封後保存期限少於七日,或雖較七日稍長,惟解約時即將逾期,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之,此類商品恕不適用消費者七天猶豫期退貨。
2. 若運送過程導致產品瑕疵(如變質、異味、過期、重量不足),或因運送過程導致商品受損壞者,到貨7日內可更換新品。不得以其他主觀認知差距(如個人口味、口感、辣度、鹹度或好吃與否等其他因素)辦理退貨。敬請確認後再下單。
3. 莊子手作受理消費者換貨辦法:從商品收訖起7天內為換貨保證期,需要辦理換貨的客戶請立即聯絡我們,聯絡方式有FB messenger、Line、E-mail等 (可下拉至首頁頁尾選擇聯絡方式,或按頁面旁的messenger 按鈕傳訊),並請您提供:收件人姓名、連絡電話、訂單號碼、換貨原因及問題品照片,我們會即刻為您寄送新品,舊品無須退回。若決定退款,也請立即聯絡我們並提供問題品狀況回報,商品不必退回。
4. 到貨後若自行攜帶商品到國外(台澎金馬以外之地區),恕無法接受任何退換貨,也不負責其他商品相關問題的後續處理,敬請見諒。